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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一轮实验室登记备案工作及签订实验室(含自习室)安全责任书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4/24 阅读:次)

各实验室: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新一轮实验室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校内网链接:https://oa.zjgsu.edu.cn/zftal-zhbgpt-web/ggfw/tzggmh/ckGgllmh.zf?layout=default&id=101682299693839848

对于实验室新增、调整与撤销等事项,应当做到应备尽备,统一列入学校分级分类管理范围。实验室登记备案后,对照省教育厅分级分类标准,需要重新调整风险等级的,应当重新申请实验室风险等级认定。实验室登记备案工作于55日前在“实验室全域数治融合应用”完成,可访问路径为“我的商大——业务直通车”进入,操作说明见附件1

同时,为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对于所有实验室(包括学生自习室)均需明确安全责任人,现将组织签订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于新增、调整或变更用途等实验室(含自习室),均需要重新签订《学院与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签订安全责任书》。

1、签订时间:424-427

2、签订地点:232办公室

3、签订要求:该责任书一式二份,学院和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各一份。  

二、对于新进入实验室或自习室的学生(包括校外人员),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与进入该实验室开展实验工作的人员均需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附件2,自行打印)。

1、签订时间:42716:00前完成,若有新人员进入该实验室,随时签订。

2、签订地点:各自实验室房间。

3、签订要求:该责任书一式三份,签订人各执一份,427日前上交实验管理室1份存档。


实验管理室

2023.4.24


附件1:实验室登记备案操作指南.pdf

附件2:实验室安全责任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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