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实验室负责人:
根据学校《做好“五一”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五一”假期需要使用的实验室,请于4月27日16:00前在“实验室全域数治融合应用”系统里提交,凡未经申报审批擅自使用的实验室,一经发现学校立即关停并封门处理。操作具体说明见附件。
浙江工商大学食品学院实验管理室
20230426
实验室假期开放管理操作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