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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关于预警期刊用于申请学位创新性学术成果的规定
( 发布日期:2023/10/17 阅读:次)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2023年博士生创新性学术成果期刊级别对应的说明》通知精神,经学院一级学科博士点学位分委员会表决投票通过,特制定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关于预警期刊用于申请学位创新性学术成果的规定。
1、被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等权威机构列为预警期刊,不能用于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创新性学术成果。
2、博士研究生在进行论文投稿时,期刊已经列入预警期刊,发表的论文不能用作申请学位创新性学术成果;论文投稿时,期刊不属于预警期刊,文章发表以后该期刊再被认定为预警期刊者,则该文章可以用于申请学位创新性学术成果。

3、预警期刊以浙江工商大学科技部公布的期刊数据库为准。

关于预警期刊用于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创新性学术成果的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此规定同样适用于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自2022级硕士研究生开始执行。由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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