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现将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浙教电传〔2012〕53号)转发给各位,请各部门充分认识实施该项目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根据文件要求,积极组织部门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现将有关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1.已申报2012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人员不可兼报本项目。鼓励学校或个人在申请项目的同时,着手联系国外留学单位,评审时将优先考虑已取得国外邀请函或有国外渠道的申请人。
2.语言类候选人须提前对外联系并获得外方邀请函后方可申报,此类候选人如在4月20日申报截止日期前仍未获得外方邀请,必须附国外邀请单位有意向的证明材料,如电子邮件复印件等,否则不予受理。
3.请各部门按要求审核、整理书面申请材料,填写《单位推荐意见表》(一式4份,其中一份在“单位推荐意见” 栏签署部门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推荐意见的电子版(请发送到obround@mail.zjgsu.edu.cn)。
4.由于教育厅要求4月20日上报,请各部门于4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上交人事处师资科(综合楼1032),逾期不予受理。
省教育厅通知及附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