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科技强市”战略,进一步激发和释放各类高 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的澎湃动力,助推丽水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根 据《丽水市“百名博士入百家企业人才引领计划”实施意见》(丽 委人〔2014〕12 号)和《关于深入推进“双百”人才计划的通知》 (丽人社〔2020〕100 号)精神,决定开展 2024 年我市“百博入 百企”和“百博入乡镇”挂职工作。
挂职人员按照“供需对接、双向选择”原则,进入企业挂职,充分发挥科研、学术方面的专业优势,以所在的高校、科研院所为依托,以项目合作为基点,开展精准对接服务。挂职期限为两年,每年在丽水市企业实际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挂职期满后,对挂职人员科研活动及成果进行考核,考核优秀的(不超过挂职人数的30%),给予10万元奖励;考核合格的,给予 5 万元奖励。请相关教师与丽水相关企业单位充分对接匹配。
附件 关于开展2024年“百博入百企”“百博入乡镇”挂职工作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