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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院2024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4/3/27 阅读:次)

全体2022、2023级全日制本科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浙商大教〔2015〕140号)文件精神,为了继续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创新型人才,现启动2024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别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项目申报条件与要求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人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具体要求如下:

1.面向对象。本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人原则上面向我校2022、2023级且参与过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或者校级(含)以上学科竞赛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大学生。

2.申报团队。创新训练项目采取团队或个人形式申报,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以团队形式申报。申报项目的主持人仅限1人,每个团队人数(含项目主持人在内)不超过5人。

3.申报项目主持人不得同期申报主持两个(含)以上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项目主持人同期主持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数仅限1项。项目组成员同期参与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参与在研项目已达上述限定数的,不得参加新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主要参加人员也不得因申报新的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

4.2023年度、2024年度浙江省新苗计划项目的主持人和2023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主持人不能以项目主持人申报2024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5.项目导师。每个申报项目均应有学生选定或学院配备指导教师,团队指导教师由1-2人组成;第一指导教师原则上需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同一年度限指导1个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每位指导教师同一年度作为第一指导教师、第二指导教师合计不超过2个。

6.研究周期。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各项目研究时间过半时需提交中期报告等中期检查材料,项目完成时间必须在项目申报人毕业离校前完成,以保证项目实施的完成。

7.项目来源。申报项目来源校内教师在研科研项目、竞赛课题、产教融合校外企事业的课题、自选命题等。项目选题要思路新颖、目标明确、立论根据充足,要有具体的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并且具备项目实施条件。

8.学校鼓励学生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组队申报项目。

三、项目申报操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具体操作流程

1.项目申报人。登录浙江工商大学“实践教学平台”(登录途径:https://sjjx.zjgsu.edu.cn/)→创新项目→2024年国创立项报名→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条件中要注明来源哪一年的校级创新项目,当时的项目编号是多少等信息)→上传项目申报书(见附件6)并通知导师和项目成员在系统中确认。(详见附件7)

2.项目指导教师。导师登录“实践教学平台”选择创新项目填写意见并给出结论。(详见附件8)

(二)时间节点安排

凡是符合申报条件的团队,请填写所申报项目相应的 《国家级xx项目申报表》 (见附件1/2/3),请于2024年4月17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和指导老师意见填写。项目申报书电子版(“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的形式命名)及附件4学院推荐项目汇总表于4月17日20:00前发送至食品学院学生科技中心邮箱:spxykjzx@163.com

各申报团队填写所申报项目相应的 xxx项目简介》(见附件6,字数控制在一页A4纸之内),于4月17日(星期三)下午4:30-5:00将项目简介(一份)交至食品楼247。其它未尽事项,请参照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文件执行(见附件5)。学院评审方式视队伍数量而定,具体形式另行通知。

四、项目管理和相关政策

1.凡入选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团队成员须服从教务处和校学生国创团的管理,积极参加学生国创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2.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一旦立项,负责人、组员不得随意变更。中期检查后项目组成员不更换。项目负责人立项后应做好训练项目研究情况记录,每个项目每个季度至少一次登录“实践教学平台”记录训练项目研究情况,该记录作为中期检查和验收的必要材料。过程管理纳入项目中期检查和验收结题考核中。

如有疑问,请联系:金老师,联系电话:28008892;李同学,联系电话:19817461226。


  院学生科技领导小组

2024年3月27日

附件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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