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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学位毕业论文评审等级分值区间事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4/4/26 阅读:次)

调整《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查重检测与评审实施办法》中学位(毕业)论文评审意见等级的分值区间事宜

一、背景

为切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2024年1月15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论文答辩工作的要求》,其中提议调整《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查重检测与评审实施办法》中学位(毕业)论文评审意见等级的分值区间,并计划从2025年夏季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开始试行。经2024年3月18日校长办公会审定,予以通过。

二、内容
《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查重检测与评审实施办法》(浙商大研〔2022〕105号)评审意见等级的分值区间对应关系为,A等:评分≥90分;B等:75≤评分<90分;C等:65≤评分<75分;D等:60≤评分<65分;E等:评分<60分。
本次调整C等和D等的分值区间,其余等级不变,调整后对应关系为,C等:70≤评分<75分;D等:60≤评分<70分。

三、实施时间
上述调整内容,从2025年夏季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开始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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