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对象和重点领域。围绕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和“315”科创体系,面向社会引进具备国内国际领先学术技术水平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实施产业化发展的科研成果或项目,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的学科带头人、领军人才和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团队)。重点引进汽车、医药健康、智能制造、产业数字化、光电、新材料等领域的高精尖人才,以及教育、卫生、哲学社会科学、宣传文化等社会事业重点领域的专业人才。
(二)申报类型及条件。分为“500精英”人才和柔性引进人才两类,其中“500精英”人才分为创业人才(项目)、创新人才、创新团队等三个类别,每个类别单独设置申报条件;柔性引才要求产业经济领域相当于《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高端以上、社会事业领域相当于特优以上、企业通过“揭榜挂帅”活动公开聘请的揭榜者或团队领衔人。
(三)主要扶持政策。针对创业人才引进,顶尖人才(团队)创业项目按“一事一议”方式引进,5年内给予最高1亿元的项目经费支持,相关资助在“一事一议”协议中明确。对入选“500精英”高级至领军层次的创业人才,给予最高200万元到2000万元的创业扶持资金,并提供最高4000平方米3年免租创业场所或给予相应租金补贴。发展成长的创业项目,可享受最高2000万元的二次追加扶持以及一系列金融扶持。
针对创新人才引进,全职到台州企业从事技术研发、管理等岗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并入选“500精英”创新人才的,5年内按人才年薪60%给予用人单位每人每年最高100万元引才薪酬补助;到社会事业单位从事创新的高层次人才,待其创新项目立项后可享受最高2000万元创新资助。此外,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本人还可享受最高300万元房票补贴、最高200万元安家补贴、最高80万元生活补贴,以及人才疗休养、医疗、子女教育等各项政策待遇。
针对柔性引进人才,对新柔性引进的产业经济领域高端以上人才、社会事业领域特优以上人才,经认定后按项目合同金额内实际技术交易完成额的50%,给予用人单位每个项目最高300万元补助;也可选择按照用人单位实际给付劳动报酬的50%,5年内给予用人单位每人每年最高50万元补助。
(四)申报和认定方式。今年,创业人才评审继续采取市县两级评审模式,并进一步优化认定方式,明确高级创业人才(项目)由各县(市、区)自行组织评审和认定发文,高端、特优创业人才(项目)由台州市专项办从已注册落地满1个完整自然年且不超过2个完整自然年的高级创业人才中复评遴选产生,更加注重引进后落地发展;在人才项目序列管理上,“500精英”创新人才要求全职到岗,如未能全职落地的可按照《台州市柔性引才实施办法》享受相关奖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