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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第二批项目的预通知
( 发布日期:2024/9/25 阅读:次)

各有关学院、老师: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省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年度工作计划,经研究,决定于近期启动联合资助方为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康聆医学科技有限公司的第二批联合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就申报指南预通知如下,请有关学院、老师做好申报准备工作。

一、联合资助方为杭州康聆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一)重大项目

      2 条指南,每条指南各计划资助 1 项,共计划资助 2 项。

      申请人员及单位基本要求:重大项目对全省依托单位开放,申请单位须与省内省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不含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认定的省级医疗卫生单位,名单见附件,下同)合作申请(省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牵头申报的除外),且省内省级以下医疗机构人员须为项目主要参与人(排名前三,含项目负责人,下同)。

具有临床工作经验的申请人(需在申请书正文“工作基础”部分做出文字声明)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

      (二)重点项目

      10 条指南,每条指南各计划资助 1 项,共计划资助 10项。如申报数未超过计划资助数,原则上不进入项目评审。

      申请人员及单位基本要求:

      指南 1—7 对全省依托单位开放,申请单位须与省内省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合作申请(省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牵头申报的除外),且省内省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须为项目。

      主要参与人;指南 8—10 对省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须为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开放。

具有临床工作经验的申请人(需在申请书正文“工作基础”部分做出文字声明)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

      (三)探索项目

      10 条指南,每条指南各计划资助 5 项,共计划资助 50项。

      申请人员及单位基本要求:指南 1—6 对全省依托单位开放,申请单位须与省内省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合作申请(省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牵头申报的除外),且省内省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须为项目主要参与人;指南 7—10 对省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须为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开放。

具有临床工作经验的申请人(需在申请书正文“工作基础”部分做出文字声明)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

二、联合资助方为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一)重点项目

      共 5 条指南,每条指南各计划资助 2 项,共计划资助 10项。

      (二)探索项目

      6 条指南,指南 1—4 各计划资助 3 项,指南 5—6 各计划资助 4 项,共计划资助 20 项。

 

附件12025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第二批项目指南.pdf

附件2省级医疗卫生单位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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