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试行)》(浙商大教[2016]134号)文件精神,学院根据学生提供的申报材料,对学生的创新创业学分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现将审核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一周,公示期自2024年11月21日至11月28日,公示期间,学生如对公示的创新创业学分数据有疑议,请向食品学院教务办公室(食品楼245室)反映,联系人:裘老师,联系电话28008910。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21级学生创新创业认定汇总表(公示稿).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