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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批评
( 发布日期:2012/9/12 阅读:次)

通 报

食品学院全体师生:

接校保卫处反馈的检查结果,97日、98日二天,保卫处连续发现我院部分实验室(研究室)大门通宵未锁、无人看管,要求我院进行处理,具体房号及管理责任人如下:

97: 1#实验楼308室 (责任人:朱军莉)

(在去年11月份已发生过类似情况)

 1#实验楼202室 (责任人:陈 杰)

1#实验楼328室 (责任人:梁新乐)

 3实验楼108室 (责任人:郑小林)

98: 1#实验楼316室 (责任人:梁新乐)

1#实验楼314室 (责任人:梁新乐)

根据学校相关管理制度,经学院讨论决定,给予以上实验室(研究室)的责老师及学生予以通报批评。

学院重申,今后我院实验室(研究室)等,特别是上述实验室及相关责任人员如再次发生类似事件,学院将给予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学院将收回实验室。

希望全院师生认真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杜绝事故隐患,确保校园及人生安全。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2012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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