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报
食品学院全体师生:
接校保卫处反馈的检查结果,9月7日、9月8日二天,保卫处连续发现我院部分实验室(研究室)大门通宵未锁、无人看管,要求我院进行处理,具体房号及管理责任人如下:
9月7日: 1#实验楼308室 (责任人:朱军莉)
(在去年11月份已发生过类似情况)
1#实验楼202室 (责任人:陈 杰)
1#实验楼328室 (责任人:梁新乐)
3#实验楼108室 (责任人:郑小林)
9月8日: 1#实验楼316室 (责任人:梁新乐)
1#实验楼314室 (责任人:梁新乐)
根据学校相关管理制度,经学院讨论决定,给予以上实验室(研究室)的责任老师及学生予以通报批评。
学院重申,今后我院实验室(研究室)等,特别是上述实验室及相关责任人员如再次发生类似事件,学院将给予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学院将收回实验室。
希望全院师生认真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杜绝事故隐患,确保校园及人生安全。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2012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