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在我校百年校庆期间,香港港佳控股有限公司总裁、浙江司必林糖果有限公司董事陈旭明先生个人会同浙江司必林糖果有限公司决定在浙江工商大学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设立“旭明—司必林”奖学金,现将2012年该奖学金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旭明—司必林奖学金的类别及奖励标准
(一)旭明—司必林爱心助学金
1.评选范围:
申请对象为我院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品德优良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
2.评选名额及奖励标准:
“旭明—司必林爱心助学金” 按学年申请和评选,每年评选6名,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人民币2,500元。
(二)旭明—司必林优秀学子奖学金
1.评选范围:
申请对象为我院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2.评选名额及奖励标准:
旭明—司必林优秀学子奖学金”每年评选6名,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人民币2,500元。
(三)旭明—司必林单项奖学金
1.评选范围:
申请对象为我院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2.评选名额及奖励标准:
每年评选在英语学习、学术、文体、实践、宣传、道德等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评选名额不限,具体奖金额度见评选办法。
二、评选条件
1. 模范遵守校规校纪,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学习成绩良好;热爱所学专业,研究和实践能力强,在专业上有发展潜质;积极参加各种社会活动,注重综合素质全面发展;
2. 具体条件见旭明—司必林奖学金评定办法;
三、评选表彰的流程
1. 2012年10月,公布旭明—司必林奖学金评选的具体工作部署和评选条件(相关通知可在学院网站下载),由学生根据自身条件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相应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相关表格见附件),经班级审核同意,以班级为单位报各年级辅导员汇总。提交申请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16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 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评选条件遴选候选人,经过认真考察后,签署意见报评选工作办公室初审。
3. 旭明—司必林奖学金评选工作办公室对学院申报的候选人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并提出建议名单,公示后报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终审确定。
4. 2012年10月,学院将邀请赞助单位有关领导参加颁奖典礼。
旭明—司必林奖学基金评审管理办法(修改).doc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1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