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实验室、相关教师:
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通知,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实验室(实训室)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加强我院各实验室安全管理,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实验室安全无事故,保障学校的安全稳定。请各实验室主任、安全管理员和实验室责任人对各自分管的实验室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学院定于2013年5月14日下午召开会议,布置实验室安全防患工作,签署实验室安全责任书。
校设备处通知.doc
浙江省教育厅文件.pdf
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doc
学院办公室
201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