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实验室化学危险品台帐的通知
各实验室责任人:
为了加强实验室化学危险品的管理,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实验室(实训室)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学院讨论,现要求:
1、各实验室做好化学危险品台帐,具体详见附件1记录示例;
2、并对存放化学危险品的柜子上锁,如有需要请告知实验管理室安装门锁。
请各实验室责任人对照附件2、3,凡所属实验室有附件目录中的化学危险品,请于5月17日实做好以上2项工作。
附件1化学危险品台帐.doc
附件2我院可能有的化学危险品(部分).xls
附件3危险化学品名录2012版.pdf
学院办公室
2013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