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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学期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申请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3/9/10 阅读:次)

2011-2012学年开始,我校的校内学生勤工助学工作下放至二级学院管理,即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学生工作考核、工资发放等事项均由二级学院自行管理并负责完成。由于学校下放至我院的用于学生工资的经费有限,经学院领导讨论决定,并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对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置、申报及管理进行进一步规范,具体内容如下:

    1、每学年需要招聘勤工助学学生的科室,需填写《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校内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申报表》(详见附件)。学院将对各科室申报岗位情况进行汇总、审核,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各位老师务必按时申报。

 2、各用工科室应根据本科室的工作量,本着必要、适当的原则申报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我院设置的勤工助学岗位主要面向本科生教学一线的实验室(包括学生机房)以及行政办公室。其他科室如需设置应在《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校内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申报表》“其他说明”栏中说明具体原因。

    其中实验室配备勤工助学岗位标准为:a,每一门实验课(单独学分)可根据实验人时数的多少配备12个勤工助学岗位;b,课程实验面积(含准备室)每超过150M2可以增加一个岗位。各位实验室老师应依据该标准进行申报。

    3、各用工科室设置的勤工助学岗位应以确保学生安全为前提,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易对人体造成伤害的危险工作。

4、各用工科室设置的勤工助学岗位其工作时间应尽量安排在学生的课余时间或休息日,以不影响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为前提,且每周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12小时,每月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40小时。

5、岗位指导教师要负责勤工助学学生的日常监督,并督促学生准时填报和提交《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勤工助学考核表》。若监督不力、考核不实,学院有权取消该岗位。

    请有需要申请2013/14学年勤工助学岗位的老师填写《勤工助学岗位申请》、《工作时间安排表》,于918日前将电子稿发送到spxyqgzx@163.com,同时将纸质稿交到食品楼(贝因美楼)249室,如有疑问可咨询杨少铿老师,办公室电话:28008913,短号:668463。

附件:食品学院校内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申报表.doc

      食品学院勤工助学考核登记表.doc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2013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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