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
根据校人事处通知,2015年度教职工个人考核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要求和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依据:《浙江工商大学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关于教职工年度考核、评优及奖励办法》(见附件)。
二、考核对象:除学院领导外的学院事业编制教职工(含校特聘教师、校聘绩效岗人员、西湖学者和博士后研究人员)和人事代理教职工。
三、考核人员分类
1、专任教师:校(院) 聘岗专任教师,请填写附表1;
2、教辅岗(含工勤岗)、管理岗(含辅导员),请填写附表2;
3、工作未满1年的相关人员,也需填写相应表格。
四、考核等级: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与不合格四个等级。
五、年度评优:所有参与年度评优的教职工还需由个人申报填写附表3,评优项目分综合优秀奖、教学质量奖、科研贡献奖及学生培养奖等四个奖项,评选条件参照附件中--综合及单项考核优秀奖评选条件(第五章,第三十三~三十六条),年度考核优秀获综合优秀奖。
六、年度评优比例
1、专任教师、教辅(含工勤)和管理岗(含辅导员)年度考核优秀比例分别为各类参加考核人数的20%;
2、管理岗(含辅导员)作为学院窗口单位,年度评优除个人申报外,还需参考全体教职工测评分,具体要求由学院考评委员会决定。
3、教学质量奖、科研贡献奖及学生培养奖等各取前三名。
七、奖励办法:根据学院财力给予综合优秀奖、教学质量奖、科研贡献奖及学生培养奖一定额度的奖励。
八、所聘绩效岗位应写明岗位类型和级别(如教学科研型六级、教学为主型五级、辅导员八级、管理岗八级、非教师专技三级等),为便于存档,不破坏原有表格,限A4纸一页。
九、交表时间:请于2016年1月12日前,将年度考核表和评优申报表的打印稿经本人签字后交学院办公室226室,联系人:王天舒,电话:28008906。
附件: 浙江工商大学食品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评优办法.doc
附表1:浙江工商大学食品学院专任教师年度考核表.doc
附表2:浙江工商大学食品学院职工年度考核表.doc
附表3:浙江工商大学食品学院教职工年度评优申报表.doc
学院办公室
201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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