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内部办公网 中文版 ENGLISH
当前位置:首页 > 实验室管理 > 通知公告
关于管制试剂领用及实验废弃物处理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0/9/23 阅读:次)

按学校工作安排部署,经学院研究决定,自9月18日起,恢复管制试剂领用及实验废弃物处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剂领(还)时间

领用时间为周一或周四早上8:30-9:00,剩余试剂或空瓶归还时间为领用当天下午15:30-16:00。

二、试剂领(还)程序

危化品领用统一采用微信小程序安安实验,首先由申请者发出申请,经审批人同意后方可领用,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1

危化品领用注意事项:

1、如归还的剩余试剂会第二次领用,请在瓶身用记号笔填写标签,备注课题组名称,实验室房间号。

2、试剂领用时,必需要一位老师,一位试剂使用者同时在场,只有一人,将不予领用。

3、仓库内原则上不存放易制爆或易爆试剂,若实验需要,请提前申请,申请表格见附件2。申购表提交截止时间为每月14号,29号下午4点,收到申请后,学院将分别于15号或30号统一购买(如遇周末、节假日顺延)。

4、学院将于每学期末处理开封未用完的试剂,请各位老师按需购买。

三、废弃物处理步骤

1、实验室实验废液,废弃物按有机、无机、重金属、剧毒分类放置。

2、实验室废液桶装满后,请贴上标签,并用记号笔填写标签,没有标签不予搬运(标签请到232办公室领取)。

废弃物处理注意事项:

1、实验室废弃瓶内不能存放任何固液体,如有固液体,先将固液体转移至学院统一发放的废液瓶中。

2、请将未装满的废液桶放置于实验室内,不要放在走廊上。废液桶装满后统一放置于产生废液的实验室门口,请不要放于其他位置,实验室废瓶,废玻璃仪器等需要回收的实验室垃圾待废液桶装满后,与废液桶一起放置于实验室门口,如发现随意乱扔实验室废弃物,学院将严肃处理。


附件1: 安安实验小程序操作手册.docx

附件2:危化品申请购买单.xls

实验管理室

2020年9月23日

分享到:0
上一条: 关于做好2020级新生实验室安全知识考试工作的通知 2020/9/24
下一条: 关于做好2020年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2020/6/30
Copyright©2023 浙江工商大学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版权所有
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 联系电话:(86)571-28008900
浙ICP备05073962号 浙公网安备33011802000512号 网站管理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