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商大[2016]134号)文件精神,学院根据学生提供的申报材料,对学生的第二轮创新创业学分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现将审核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一周,公示期自2021年4月6日至4月12日,公示期间,学生如对公示的创新创业学分数据有疑议,请向食品学院教务办公室(食品楼234室)反映,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619935或28008910。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2017级学生第二轮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汇总表.xlsx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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