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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警示通知
( 发布日期:2022/6/9 阅读:次)

【事故】2022年6月9日上午10点左右,杭州市临平区望梅路杭州湾建材市场二楼发生火灾,现场浓烟滚滚。截至上午11时09分,共救出7名伤员,其中2人为避险从2楼跳下,现都已经送往医院,暂时没有生命危险。截至11点47分,明火已经被扑灭,现场救援仍在继续。


【警示】时时注意安全、处处预防事故

【通知】1.提高安全意识。实验室每一位师生都要认识到忽视安全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对实验操作规范、安全规章制度心怀敬畏之心,实验工作中时刻绷紧安全之弦,保持高度警觉,把控工作环节,严防事故发生。

2.落实安全责任。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操作、谁负责”要求,层层落实安全责任。

3.评估安全风险。全面准确评估实验项目,提前管控安全风险,充分掌握应急措施,熟练操作应急设备,危险性的实验项目必须全程有人值守,绝不开展超出认知和风险管控能力的实验项目。

4.杜绝危险隐患。全面了解掌握本实验室的各项危险源情况及应急处置方法;不在实验室开展超出实验室安全配置等级或与实验操作无关的工作;不得在实验室嬉戏、饮食、睡觉、存放私人物品。

5.规范危化品使用。公安管制类试剂要做到按需领取、及时回库,并完整记录台账信息;正规途径购买危险化学品并控制在一周用量或最小用量;试剂标签清晰完整,不叠放,固体液体化学品不混放、配伍禁忌化学品不混放,使用完毕及时归位;气体钢瓶防倾倒措施完备,标签准确、检查到位、使用规范。

6.规范用水用电用火。严格执行用水用电用火规定,维护保持设施设备状态完好、使用无碍,无堵水隐患保证管路畅通,不私拉电线保证电路规范,未申请审批严禁使用明火,坚决做到“人走、停水、断电、灭火”,严禁设备非必要长期接电待机,严禁在实验室给电瓶、移动电源等储电器充电。

7.保护自身安全。熟悉逃生路线,掌握逃生技能;严格做好个人防护,进入实验室必须穿着实验服,根据需要佩戴口罩护目镜,不得穿拖鞋;特殊场所和特种设备须严格执行相应安全防护规范,按需佩戴安全帽、束发,不得穿戴围巾、领带、吊坠、长裙等衣饰。

8.保持环境整洁。实验室设备器材摆放整齐,确保通道畅通,不遮挡消防设施及应急救援物资,及时处置报废的设备及实验废弃物。落实值日制度,及时清理实验台面和地面,保持环境整洁。

实验管理室

202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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