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实验室: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 166号)文件要求及学校工作安排部署,为切实加强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按照“学校-学院-实验室”三级责任制,层层压实安全责任,放假前各实验室进行全面安全隐患自查,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风、防雨等工作,并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2、加强危化品及特种设备监管。认真抓好假期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和废弃物处置各环节的安全检查,严防发生丢失、泄漏、污染和爆炸事故;关注高温、高压设备如高压灭菌锅、反应釜、气体钢瓶等特种设备的使用与安全维护,并做好使用记录。
3、做好假期实验室开放备案工作。暑假期间仍需使用的实验室,须由实验室负责人登录“实验室安全和资源空间”(网址:https://lab.zjgsu.edu.cn;账号:教师工号;初始密码:身份证号后6位),填写线上申请材料,经学院审批、学校审核备案后,予以开放使用,报备截止于6月23日;暑假未使用的实验室,须关好水、电、窗、气,同时贴上封条【封条到232办公室领取】,明确关闭期限。凡未经申报审批擅自使用的实验室,一经发现立即关停并封门处理。
4、加强暑假实验室开放使用期间的安全管理。安排好开放实验室的人员值班,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巡查;进入实验室工作的师生须严格按照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严禁在实验室内进行烧饭、留宿等与教学、科研无关的事情;学生开展实验必须有导师或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现场进行指导,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方案,并及时上报学校有关部门。
实验管理室
2022.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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