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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8/11/21 阅读:次)

全体博士生导师、博士研究生:

 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是研究生培养管理的核心工作,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会议精神,学院必须加强对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的加强监控和管理,确保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为了使本学位点的学位论文达到合格评估要求,参照《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的通知》文件的要求,加强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食品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学位论文中期考核委员会,由院长任主任,委员会成员总人数为7-9人,由研究生工作分管院长、博士点各学科方向负责人、外聘同行专家(2-3人)等组成,负责对博士学位论文进行中期考核。

 二、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安排在入学后第三学期进行,主要考察博士生的知识面、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等,同时检查博士生学位论文开题以来的研究内容、进度及技术路线等。未通过中期考核的学生,要求限期整改,并再次考核,再次考核不合格者,则按照《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的通知》规定,对学生做出实行不适宜继续培养、劝其退学的分流淘汰的决定。

      希望全体博士研究生导师,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过程管理,确保高质量完成研究生学位论文。


研究生教育管理科、学院办公室

                                        2018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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