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师:
为了规范学科建设经费使用,自即日起对教师零星采购实验耗材、外送样品检测业务等经济行为做如下补充规定。
一、教师零星采购的实验耗材,凭送货清单和货物到实验管理室(232室)进行验收和入库登记,再凭入库单及发票预约报销。
二 、外送样品检测业务,按校计财处要求,事先备好合同(一式四份,其中学院办公室、财务报销及教师各一份),待合同执行完后凭合同和发票预约报销。
以上规定,请各相关教师严格遵守。
学院学科建设管理办公室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