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专业性,实现对实验室高风险源的有效管控,防止和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全院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学校《关于做好实验室分类分级信息申报工作的通知》部署,在“安全隐患识别从严、从紧”的总体原则下,经实验室自评、专家评审及校资产处审核,学院确立了一级安全风险房间38个、二级55个、三级28个及四级46个,现将具体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安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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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间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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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源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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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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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101、102、127、132、221、225、242、246、263、273、277、310、323、326、327、335、349、357、363、401、403、408、436、444、445、501、502、504、505、508、509、521、536、540、545、559、561、金工楼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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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压力实验、易燃易爆化学品、压力容器、易燃易爆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存在加热实验、涉及使用机械加工设备,加热设备(马弗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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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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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130、101、105、118、120、130、155、159、163、210、215、240、301、305、307、308、325、332、336、341、342、344、345、348、407、438、447、451、452、455、457、459、469、510、511、525、528、541、565、569、金工楼101/206、教工路1-205、教工路401/402/403/404/405/406/407/408/409/410/41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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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危险化学品、高压氮瓶、高压灭菌锅、干燥箱、培养箱,冰箱,水浴锅、水电、恒温水浴装置、涉及合成放热、持续加热实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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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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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146、负134、106、109、110、140、206、211、261、265、269、271、275、303、320、339、377、413、428、446、448、450、463、471、512、513、534、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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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磁的强磁场、高压气流管路漏气导致损坏仪器、压力容器、有汞指示液、干燥箱、冰箱、水电、仪器电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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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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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142、负110、负102、121、122、125、136、141、203、205、212、214、216、302、306、311、312、315、317、321、328、329、337、338、353、361、365、369、371、373、375、402、416、417、419、423、424、439、441、467、507、515、517、567、教工路1-204、金工楼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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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源、插座、电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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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校《关于下一步做好实验室分类分级管理工作的通知》,针对一级安全风险”的实验室房间,学校后期会统一加装危险源监控系统装置,届时各实验室负责人可在手机终端随时查看自己实验室状况,加强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
对以上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结果如有异议,请向学院实验管理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2019年4月1日至4月3日
联系电话:28008917
实验管理室
20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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