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试行)》(浙商大教[2016]134号)文件精神,学院根据学生提供的申报材料,对学生的创新创业学分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现将审核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一周,公示期自2021年11月19日至11月25日,公示期间,学生如对公示的创新创业学分数据有疑议,请向食品学院教务办公室(食品楼234室)反映,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619935或28008910。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2018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汇总表.xlsx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2021年1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