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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专任教师第四轮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2/9/27 阅读:次)


 

全体专任教师: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岗位聘任实施办法》(浙商大人〔2017〕30号)及《学院第四轮岗位聘任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专任教师第四轮聘期考核工作即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周期: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聘期考核工作提前,如个人业绩尚未公布,但本人可证明该业绩能在20221231日前公布的,该业绩也可以用于本轮考核。

 二、考核范围:截止2022年12月31日聘任在专任教师岗位(含专职科研岗位及聘任在教师岗位的工程系列人员等,下同)的事业编制人员与非事业编制合同制人员。同时聘任在教师岗位和管理岗位的“双肩挑”人员,由相应学院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

 三、考核内容

 聘期考核由所在学院负责实施,主要考核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和绩效情况,考核的重点是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学院制定的岗位任务是聘期考核的主要依据四级及以上专任教师的岗位任务不得低于学校制定的基本要求(附件1)。点围绕考核对象在聘期间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工作业绩,突出履职情况和工作实绩。

 四、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五、考核程序

 1. 2022年10月9日前,专任教师填写《考核表》(见附件2)交学院办公室。

 2. 2022年10月25日前,学院对填报内容和佐证材料进行逐项审核后,由学院岗位评聘委员会对照所聘岗位聘期任务,提出初步考核结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确认后报学校人事处。

 六、工作要求

 1. 全体专任教师高度重视聘期考核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填写考核表,聘期考核结果将作为下一轮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

 2. 必务于2022年10月9日前,考核表纸质版一份交学院办公室,电子版发至:92022107@mail.zjgsu.edu.cn

附件1:第四轮岗位任务基本要求 (1).doc

附件2:专任教师聘期考核表 (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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