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中国科协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促进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浙江省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培养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以“同行遴选、导师引领、需求导向、共同培养”为原则,开展 2025-2027 年度浙江省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培养项目。经前期自愿申报、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确定我校为2025-2027年度浙江省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培养项目实施单位,获得托举名额1个。现启动被托举人遴选工作,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申请时间
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1日下午15:00
二、被托举人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恪守科研诚信规范,具有优良学风。
2.被托举人应为1993年1月1日后出生(含),女性或医学领域可适当放宽至1991年1月1日后出生(含)。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在浙江省内工作的中国籍公民。
3.自然科学类、工程与技术科学类、农业科学类、医学科学类及交叉学科的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特别是我省“互联网 +”、生命健康和新材料 3 大科创高地及 15 大战略领域的具有发展潜质的优秀青年科技人员。
4.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创新能力、良好的科研潜质。
5.未曾入选省级及以上人才计划。
三、遴选安排
1.学院积极动员申报。动员符合条件的青年科技人员参与申报,并严格按照被托举人应当具备的基础与条件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2.学校严格组织遴选。组织召开遴选评议会议,推选出被托举人提名人选。确定提名后,将被托举人提名人选姓名、年龄、研究领域、工作单位等信息,在学校科学技术部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请各学院积极组织遴选申请工作,于2024年11月21日下午15:00前,将附件1《2025-2027年度浙江省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培养项目被托举人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uyiran0802@foxmail.com,纸质版材料交至下沙校区综合楼1057,校内联系人:徐怡然 28875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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