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16级、17级研究生:
根据浙江省学生资助中心的工作安排,现启动我院2018年硕士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根据相关评奖办法、有关规定,现就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2018年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的发放
2018年新生学业奖学金发放对象为今年入学的硕士研究生,由研究生院负责实施与发放事宜。硕士生新生学业奖学金分一志愿考生(发放标准为学费的100%)和调剂志愿考生(发放标准为学费的80%)两档。
三、2018年研究生学年学业奖学金的评审
(一)奖励对象、等级、标准、比例和评奖学年
奖励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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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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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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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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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年级
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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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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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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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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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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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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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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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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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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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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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年级
硕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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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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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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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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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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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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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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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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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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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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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在校硕士研究生学年学业奖学金的评奖学年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2.5年制硕士研究生,其三年级的学业奖学金奖励额度减半。
(二)申请条件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学兼优;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三)评奖规则
依据《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食品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制定本学院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奖实施细则并经公示后实施,评奖实施细则报学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备案。
(四)评审组织和程序
学院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教学秘书、研究生代表任委员,并将名单报学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备案。
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依据本学院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奖实施细则进行评审,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后,公示3日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2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重要时间节点及工作要求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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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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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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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16:0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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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登录综合评奖系统录入各模块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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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年级博士、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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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16:0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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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对各模块成果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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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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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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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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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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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说明
请各位同学仔细阅读相关文件,在各材料提交时间结束,系统关闭后,未提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如需咨询请与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联系。联系电话:28008916,650897。
1.浙江工商大学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doc
2.浙江工商大学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docx
3.2018年研究生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审小组.doc
4.关于印发高层次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的通知.doc.doc
5.研究生综合评奖信息系统研究生使用手册.docx
浙江工商大学食品学院
2018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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