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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开放使用备案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9/1/10 阅读:次)

各位老师:

寒假即将来临,为确保寒假、春节期间实验室安全,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及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8〕357 号)文件要求,现就2019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开放使用的备案工作安排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安全工作责任

深刻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加强安全工作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工作要求,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坚决做到“把风险防控挺在隐患前边、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结合学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要求,做好放假前实验室安全全面自查工作,有效防范实验室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实验室节假日使用备案制度

寒假期间确需开放使用的实验室,应明确开放内容、值班老师,加强对实验操作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和内务管理,强化规范操作,严格遵守实验室节假日使用备案制度,杜绝各种事故发生。

申请节假日使用的实验室首先填写《浙江工商大学实验室节假日开放使用申请表》(附件1),以及《实验室节假日使用信息登记汇总表》(附件2)。资产处将在部门网站对开放的实验室进行公示。凡未经申报假期使用的实验室,一律不得擅自使用,一经发现立即予以关停封门处理。

请各位老师在1月13日前将《实验室节假日使用信息登记汇总表》和《浙江工商大学实验室节假日开放使用申请表》的纸质版交至232办公室,统一交至学院领导签字盖章;电子版发送邮箱spxysys@126.com。

联系人:金燕飞,联系电话:28008917。

附件1:浙江工商大学实验室节假日开放使用申请表.docx

附件2:实验室节假日信息登记汇总表.xlsx

实验管理室

2019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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