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推动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标准化条例》和《浙江省标准化试点项目管理办法》规定,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今日组织开展 2023 年度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工作。
应浙江省教育厅要求,我校现组织开展浙江省标准化试点项目(教育领域)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开展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是为推动标准化与产业和社会事业深度融合,运用标准化理念和方法促进生产、经营、管理或服务等活动规范有序开展,提升产品、服务和管理的质量效益。2023 年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重点支持围绕三个“一号工程”、“十项重大工程”、共同富裕、“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绿色发展等重点领域,开展农业、工业、服务业和社会事业类项目申报。
二、相关要求
(一)紧扣需求,突出特色。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地区、本行业以及本单位标准化工作实际需要,广泛深入开展调研,积极鼓励需求清晰、特色鲜明的项目进行申报,明确项目建设的目标、内容、进度及保障措施。
(二)讲求成效,择优申报。各地各有关单位在申报项目时,应注重项目能产生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以及能形成的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准化模式,优先支持具有一定标准化工作基础的单位和已完成市级标准化试点的项目申报。
(三)逐级推荐,严格把关。省级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可直接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申报项目。
(四)申报流程。各申报单位在申报截止日期前通过“浙江标准在线”(http://bz.zjamr.zj.gov.cn)中“标准化试点项目管理”模块—“试点示范项目—普通试点—立项申请”填报项目内容,并下载《试点项目申报表》盖章后上传系统。经省教育厅汇总盖章后统一报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后,将下达年度立项计划。
三、校内申报安排
(一)意向统计
以学院为单位填报《2023 年度浙江省标准化试点项目(教育领域)申报汇总表》(附件1),并于2023年10月29日9:30前发送至校科技部273017495@qq.com。
(二)申报书提交
填写《2023年度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申请书》(附件2,该申请书中仅用于系统正式填报使用,正式提交版以系统后续导出为准)。
以学院为单位,纸质版(申请人签名)于2023年11月1日9:30前提交至校科技部1057,电子版以“学院-姓名-项目名”命名,同步打包发送至273017495@qq.com。
(三)系统填报
该项目需使用学校账户在“浙江标准在线”系统中统一在线填报。校科技部将在2023年11月3日前根据前期申报统计情况,统筹相关申请人、申报团队进行在线填报。
四、校内联系人
各学院科研秘书
校科技部 李老师 0571-28875793 / 15157176818(558866)/273017495@qq.com
校科学技术部
2023年10月25日
附件1:2023 年度浙江省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附件2:2023年度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3:浙江省标准化试点项目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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