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科性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的通知》精神,加强高校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增强大学生职业规划意识,指导其及早做好就业准备,以择业新观念打开就业新天地,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决定举办浙江工商大学第十八届“彩虹杯”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筑梦青春志在四方,规划启航职引未来。
二、参赛对象
浙江工商大学全日制在校学生
三、参赛平台
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平台(以下简称大赛平台,网址:zgs.chsi.com.cn)
四、大赛内容
(一)主体赛事。包括学生成长赛道和就业赛道,就业赛道设本科生组、研究生组。
1. 成长赛道。面向本科中低年级学生和已确定升学的毕业年级学生,考察其树立正确择业就业观念、合理确立职业目标、持续行动不断接近目标的成长过程,通过学习实践培养提升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及发展潜力。(详见附件1)
2. 就业赛道。面向本科高年级计划求职学生和研究生,考察其求职实战能力,个人成长路径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适应度,以及对照目标职业及岗位要求,个人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及发展潜力的契合度。(详见附件2)
(二)同期活动。围绕主体赛事精心设计、广泛开展各类就业指导和校园招聘等同期活动。
五、大赛进程
大赛分为宣传动员、学院初赛、学校复赛、学校决赛、省赛集训等五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培训阶段(2024年9月28日——10月8日):大赛组委会认真做好宣传、组织、发动工作,提升大赛指导教师队伍理论知识和指导技能,增强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学院初赛阶段(2024年10月9日——10月23日):为增强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建的效果,提高大赛普及率和参与面,以各二级学院为单位组织学院初赛,选拔参加校级复赛的作品和选手。参赛选手通过大赛平台报名。每个学院分别推荐成长赛道、就业赛道本科生组、就业赛道研究生组各3-5人参加校级复赛。
(三)学校复赛阶段(初定2024年10月24日——10月28日):校级复赛对参加选手的相关材料进行评选,根据评分高低确定成长赛道、就业赛道本科生组各12-16人,就业赛道研究生组6-8人参加决赛。复赛阶段比赛选手的上交材料要求另行通知。
(四)学校决赛阶段(初定2024年10月29日——11月3日):决赛形式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根据决赛评分(50%)和复赛书面作品评分(50%)确定最终获奖作品和选手。
(五)省赛集训(2024年11月4日——11月底):校级决赛各组别金、银、铜奖选手入选大赛精英训练营,通过个别指导、职业实践、生涯人物访谈等,对作品进行修改和提升。11月下旬根据作品修改情况及校内外专家指导意见,按最终作品的评分高低确定参加省级复赛名单。
六、参赛要求
(一)大赛成长、就业赛道参赛选手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每名选手结合自身条件选择符合要求的一个赛道报名参赛。每名选手的指导教师限1人。
(二)参赛选手应按要求在大赛平台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材料应坚持真实性原则,不得含有违法违规内容,否则将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各学院应认真做好参赛选手资格审查和提交材料审查工作,确保符合参赛要求。
七、奖项设置
(一)参赛学生奖项
成长赛道和就业赛道本科生组分别设置:
金奖4名 奖金1000元
银奖4名 奖金800元
铜奖4名 奖金500元
优胜奖若干名 奖金300元
就业赛道研究生组设置:
金奖2名 奖金1000元
银奖2名 奖金800元
铜奖2名 奖金500元
优胜奖若干名 奖金300元
所有参赛选手创新学分获得参照浙商大教〔2016〕134号文件《关于印发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成功报名参赛可获0.3学分,由学院推选到校级参赛可获0.5学分,其他获奖等级参照文件执行。
获得省赛、国赛奖项的学生,按照学校《浙江工商大学学生科技竞赛管理办法》(浙商大教(2023)31号)另行给予奖励。
对于获得校赛金、银、铜奖的学生,还提供以下激励措施:
1. 优质单位推荐:对获奖学生建立人才库,提供不少于5次的优质单位推荐。
2. 就业创业培训:对获奖学生提供不少于1次的就业创业相关培训。
3. 实习实践机会:对获奖学生提供2次500强企业的实习、实践机会。
4. 就业创业导师:为获奖学生推荐导师,提供专业的就业创业指导服务。
5. 知名企业调研:组织获奖学生走进知名企业,开展不少于2次的调研。
八、联系方式
未尽事项,请联系学院科技中心负责人:杜老师、温娅、鲍振华,联系电话:0571-28008913、15955748595、19357397280。
附件一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成长赛道方案.docx
附件二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就业赛道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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